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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规模监控25年:是时候收手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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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iamnothere
    schneier.com
美国国旗与监控摄像头剪影,象征大规模监控与公民自由的冲突
头图来源: Wikimedia Commons(请在文件页查看原作者与许可条款)

从定向到大规模:9/11的转折

2001年9月11日的恐怖袭击不仅改变了美国的外交政策,也彻底重塑了其国内监控体系。施奈尔与科恩在文章中回顾,政府以反恐为名,迅速从针对特定个人的定向监控——如个别电话窃听或通话记录调取——转向覆盖全网络的大规模监控,包括拦截互联网骨干网数据、批量收集电话和网络元数据。这一转变最初被包装为应对恐怖威胁的必要防御,但25年后,其法律和技术架构早已超出最初理由,甚至超出国家安全的整体范畴。

文章指出,这种监控如今已成为执法部门的常规工具。例如,美国移民与海关执法局(ICE)在移民行动中,以及针对行使第一修正案抗议权利的人群时,都在使用大规模监控手段。此外,监控还渗透进私人安保领域,如麦迪逊广场花园的人脸识别系统,以及弗洛克(Flock)等公司提供的联网车牌识别摄像头,遍布公路和停车场。

公私合谋的监控产业链

施奈尔和科恩特别强调,政府的大规模监控并非孤立运作,而是与科技公司的数据收集模式深度绑定。互联网的商业模式本身就是监控——谷歌和脸书等企业不断监视用户行为。政府获取这些数据,既通过法律程序,也越来越多地绕过法律。联邦调查局局长卡什·帕特尔在国会作证时承认,FBI正从数据经纪商处购买美国人的信息,并计划继续这一做法。

这种从私人收集到政府使用的管道意味着,随着企业为监控资本主义收集更多数据,执法部门可用的信息也越来越多。文章警告,当人工智能技术进一步提升大规模监控和数据分析能力时,相关问题也会随之加剧。私人监控与政府监控的界限日益模糊,公民的隐私空间被不断压缩。

宪法代价:第四与第一修正案的侵蚀

文章深入分析了大规模监控对美国宪法权利的影响。第四修正案保障公民的人身、住宅、文件和财物免受不合理搜查,要求搜查令需基于可能理由,并具体描述搜查地点和扣押物品。然而,大规模监控允许政府在没有个别怀疑或具体描述的情况下获取数据,这从根本上颠覆了第四修正案的原则。

政府为此提出多种辩解:例如,针对外国人的监控收集到的美国人通信,无需事先获得搜查令;元数据不受第四修正案保护;第三方原则(即分享给服务商的数据不受保护);以及只有人类分析才构成“搜查”等。这些论点旨在将大规模监控置于宪法保护之外。施奈尔和科恩指出,过去25年,受第四修正案保护的美国人生活领域已显著缩小。

此外,大规模监控还威胁第一修正案所保障的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。匿名发言和结社权都因监控带来的寒蝉效应而受损。文章特别提到2026年发布的《美国反恐战略》,其中白宫明确表示将利用原本针对外国的权力,优先识别和“中和”被其称为“反美、激进跨性别和无政府主义”的国内政治团体,并试图绘制其成员网络。这进一步印证了监控被用于压制政治异见的危险。

成本与收益的失衡

施奈尔和科恩批评,国家安全部门从未对大规模监控项目进行过全面的成本效益分析,既未说明纳税人花费,也未证明这些手段阻止了其他方法无法阻止的袭击。国家安全局偶尔展示的成功案例,在严格审查下往往站不住脚。同样,国内执法和移民部门使用这些技术是否真正提升安全,也缺乏系统评估。相反,警方和监控设备销售商常以轶事和可疑数据来宣传效果,例如弗洛克公司将其数据库中的执法命中次数等同于破案数量。

文章呼吁,在9/11事件25周年之际,美国社会应后退一步,认真权衡大规模监控对公民权利和自由的代价。这种反思不仅关乎法律技术细节,更涉及民主社会的基本价值——政府是否应有权监视其所有公民,以及这种监视是否真的能带来安全。施奈尔和科恩的结论是:大规模监控的承诺已失败,其成本已远超收益,是时候重新审视并限制这一体系了。

原标题:25 years of mass surveillance is enough。 HN 原始发布时间:2026年9月15日星期二。当前记录为 918 分、342 条评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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